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440个,从业人员796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3倍和2.97倍。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8.5%,零售业占61.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6.5%,零售业占63.5%(详见表3-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无外商投资企业。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无外商投资企业(详见表3-2)。

表3-1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440

7960

批发业

554

290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67

118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82

107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

1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

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8

2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72

42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

29

 贸易经纪与代理

2

5

 其他批发业

13

142

零售业

886

5055

 综合零售

65

82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96

199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40

23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4

10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7

29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5

28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8

41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86

46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45

444

表3-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440

7960

内资企业

1440

7960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2

5

 联营企业

1

2

 有限责任公司

87

877

 股份有限公司

17

108

 私营企业

1157

5818

 其他企业

176

115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65倍。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78倍和4.13倍。负债合计8.9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79亿元(详见表3-3)。

表3-3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1.19

8.93

28.79

批发业

6.20

1.63

8.6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70

0.36

2.4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33

1.09

2.8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00

0.00

0.0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00

0.00

0.0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03

0.00

0.0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0.74

0.07

2.5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0.05

0.03

0.10

 贸易经纪与代理

0.00

0.00

0.00

 其他批发业

0.34

0.08

0.65

零售业

14.99

7.29

20.12

 综合零售

1.34

0.47

3.6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30

0.42

4.5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32

0.08

0.8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10

0.01

0.2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20

0.04

0.7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21

0.10

3.4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6.78

5.93

3.9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17

0.16

1.8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58

0.09

0.84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3个,从业人员23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6倍和2.2倍(详见表3-4)。

表3-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3

239

 铁路运输业

0

0

 道路运输业

19

146

 水上运输业

1

8

 航空运输业

0

0

 管道运输业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4

36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

3

 邮政业

7

46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国有企业占3.03%,有限责任公司占9.09%,私营企业占87.88%。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国有企业占1.67%,有限责任公司占8.79%,私营企业占89.54%(详见表3-5)。

表3-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3

239

内资企业

33

239

   国有企业

1

4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3

21

   股份有限公司

0

0

   私营企业

29

214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00.7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6.67倍。负债合计261.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38.2万元(详见表3-6)。

表3-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600.7

261.8

4438.2

 铁路运输业

0

0

0

 道路运输业

2867.1

242.4

2365.7

 水上运输业

91.3

4.2

300.6

 航空运输业

0

0

0

 管道运输业

0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357.1

4.1

901.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8.4

0

16.2

 邮政业

266.8

11.1

853.7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00个,从业人员142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25倍和1.29倍。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3%,餐饮业占7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16.81%,餐饮业占83.19%(详见表3-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3-8)。

表3-7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0

1422

住宿业

23

239

  旅游饭店

2

94

  一般旅馆

20

142

  民宿服务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1

3

餐饮业

77

1183

  正餐服务

67

1137

  快餐服务

1

4

  饮料及冷饮服务

6

3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其他餐饮业

3

11

表3-8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0

1422

内资企业

100

1422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4

133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96

1289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7倍。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7倍和2.53倍。负债合计0.99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3.18亿元(详见表3-9)。

表3-9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89

0.99

3.18

住宿业

1.8

0.32

0.52

  旅游饭店

1.6

0.31


  一般旅馆

0.2

0.01


  民宿服务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0.01

餐饮业

2.08

0.67

2.66

  正餐服务

2.04

0.66

2.61

  快餐服务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5


0.0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其他餐饮业



0.01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3个,从业人员14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5倍和44.5%(详见表3-10)。

表3-10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3

146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

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

6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

7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有限责任公司占8.7%,私营企业占91.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有限责任公司占6.16%,私营企业占93.84%(详见表3-11)。

表3-11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3

146

内资企业

23

146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2

9

  股份有限公司

0

0

  私营企业

21

137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00.3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85.76%。负债合计9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40.1万元(详见表3-12)。

表3-12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300.3

94

2140.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6.5

0.1

78.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73.4

83.6

1209.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0.4

10.3

852.5

五、金融业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人民币存款余额204.32亿元和人民币贷款余额77.83亿元。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0个,比2013年末增长2.33倍。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个,物业管理企业2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33倍、2.14倍和50%。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717人,比2013年末增长1.85倍。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5人,物业管理企业380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3倍、2.39倍和23.08%(详见表3-14)。

表3-14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0

717

 房地产开发经营

13

205

 物业管理

22

380

 房地产中介服务

3

64

房地产租赁经营



 其他房地产业

2

6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04720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37倍。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7612.7万元,物业管理企业6500.1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95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9倍,增长31.5倍和下降1.67%。负债合计18533.1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927.8元(详见表3-15)。

表3-15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04720

18533.1

68927.8

 房地产开发经营

97612.7

18214.1

65141.4

 物业管理

6500.1

230.1

2481

 房地产中介服务

295

28.9

570.7

 房地产租赁经营




 其他房地产业

312.2

60

734.8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9个,比2013年末增长4.74倍,从业人员718人,比2013年末增长135.4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1.1%,商务服务业占78.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1.17%,商务服务业占78.83%(详见表3-16)。

表3-1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9

718

 租赁业

23

152

 商务服务业

86

56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国有企业占0.92%,股份有限公司占1.83%,有限责任公司占14.68%,私营企业占78.9%,其它企业占3.6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国有企业占1.39%,有限责任公司占16.71%,股份有限公司1.39%,私营企业占77.58%,其它企业占2.93%(详见表3-17)。

表3-1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9

718

内资企业

109

718

  国有企业

1

1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6

120

   股份有限公司

2

10

   私营企业

86

557

   其他企业

4

2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6043.2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9.72倍。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31.1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1912.2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4倍和29.9倍。负债合计225118.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36.9万元(详见表3-18)。

表3-18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16043.2

225118.3

20036.9

 租赁业

4131.1

144.8

6829.3

 商务服务业

511912.2

224973.5

13207.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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